|
别误读 禁止网上诊疗的善意最近,有卫计委不允许互联网医疗诊治的消息引发舆论的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质疑,“互联网+”都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缘何拒绝互联网技术?这其实是对有关政策规定的误读。 去年8月,国家卫计委专门下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对远程医疗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监督管理进行规范。根据意见,远程医疗包括两类,一是医疗机构之间提供远程医疗技术支持。二是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医疗服务。除此之外,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卫计委不允许互联网医疗诊治,实际上是针对现行各种网上诊疗平台。这些网站并不具备医疗资质,对于注册医生的身份真实性也难以核实,一旦发生误诊,患者只能自担风险,维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我国古代医著《古今医统》提出:“望闻问切四字,诚为医之纲领。”每个人与每个人的病都不一样,同样的病不一定用同样的药。在医生看病时,除了询问了解病症外,必要的触诊和技术检查是不可或缺的。我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将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远程医疗服务的主体限定为医疗机构,既是对医疗卫生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广大患者的负责。 现行各种网上诊疗,仅仅是凭借患者的几句描述就下单开药,这俨然是拿患者的身体开玩笑。且不说网上专家身份的鱼目混珠,即使是有资质的医生,也难以在不与患者面诊,不用设备检查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有医生透露,自己接诊的患者中,有不少人说是经过网上查询吃过药不见效才来医院就诊的,这其中的误诊率超过了半数。在媒体报道中,也有患者网上诊疗心脏病被当成了胃病治,最后当事人因为心梗入院的案例。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我们如何去运用它。在医疗资源不平衡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站的规范和监管,将其打造成健康咨询的平台,发挥导诊、分诊作用,指导患者有针对性地求医问诊。公众也不能盲听盲信网上专家给出的意见,有了病还是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找正规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