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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试点省耗材招标启动,与药品用同一套方案! 2015年11月17日,青海省卫计委下发了《关于青海省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医药耗材采购需建立完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挂网采购新机制,有效降低虚高价格。而这次青海省耗材药品竟然用了同一套方案。这是其他省没有过的。 通知中也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有如下规定: 采购目录 方案中规定:目录由省药品采购中心组织拟定心脏起搏器、心脏(冠状动脉)介入、外周血管介入、人工晶体及配套材料等四类高值耗材形成(第一批)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目录,未列入招标采购目录的其他高值医用耗材,由医院申报、直接挂网、阳光采购。由专家拟定高值耗材挂网采购目录 采购周期及范围 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周期为两年。范围县及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 采购方式 (一)、对于《(第一批)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产品采取双信封以省为单位公开采购。 (二)、对于《高值耗材挂网采购目录》的产品实施挂网采购 (三)、对于临床用量小、降价难度大的高值耗材,建立跨省(区)联合谈判采购机制。 采购审评 这次青海省实施了审评制,规定从专家组中随机抽取不少于7人的专家,实行专家回避制,并且规定与投标人利害关系一致的专家一律不得参加审评工作。 审评方法: (1)对产品进行经济技术标审评。 采用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审评。定量评分有主观及客观评分组成。其中客观分值75分,主观分值25分,同一审评单元内经济技术标评分≥60分才能进入商务标审评。 (2)商务标审评。商务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计算商务标的综合得分 由此看出,青海省加大了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范围,组织专家评审团严格控制耗材价格,使得高值耗材采购更加透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