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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局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效能为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宿迁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水平,宿迁市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器械使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依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市卫计委建立联合监管的机制,既突出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又明确了联合监管的内容和要求。和市卫计委联合制定考核办法,对医疗机构的器械使用工作进行评估考核,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器械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和市卫计委等部门经常性交流监管信息,便于各部门根据掌握的医疗机构的器械使用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三是用好协会资源。和市医学会、医院协会等组织保持联系,在协会开展活动时进行培训教育,及时布置相关工作。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在市卫计委涉及医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中,强调关于医疗器械使用的有关要求,并督促落实要求。和卫计委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医疗机构的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和震慑效果。 通过部门联动和联合监管,提升了全市各医疗机构对做好器械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改变了以往“重医轻械”“重药轻械”的观念;各医疗机构添置了必要的器械管养设备,完善了相应的实施,器械的在库养护得到了有效改善;全市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改变了以往“唯价格、唯关系”采购器械的行为,使用的器械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赢的广大群众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