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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虚假广告 维护消费权益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我国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研究拟定广告业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什么是广告?

《广告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如何认定虚假广告?

关于虚假广告,一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认定: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真实。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欺诈宣传,或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如何投诉?

消费者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可以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其他方式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哪些广告需要审查以后才可以发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草广告,在发布前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宣城市工商局广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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